一、主 旨:為發揚客家傳統文化,藉歌謠比賽寓教於樂,進而普及客家歌謠,並共創祥和的社會。
二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屏東縣政府
三、主辦單位:屏東縣客家公益會
四、協辦單位:屏東縣豐田國小
五、比賽時間:2004年12月18日上午9時起初賽,下午13時起決賽
六、比賽地點:豐田國小
七、報名地點:豐田國小
912內埔鄉豐田村新中路49號
陳永章主任 電話:08-7792445
六堆印刷事業社 912屏東縣內埔鄉北寧路78號
傳真:7799747
八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2月14日止。
九、報名方式:填妥基本資料後親自或委託報名。
十、報名資格:凡設籍屏東縣,對客家歌謠有興趣者。
十一、比賽組別:
1、青壯組:21∼45歲(72年12月19日∼48年12月18日出生)
2、團體組:合唱:15人以上,年齡不拘。
3、青年舞蹈組:大專院校組及高中組。
十二、比賽歌謠:客家流行歌曲、傳統歌謠不拘。
十三、比賽辦法:
1、團體組採聯誼表演,逕行決賽。未滿十組只取冠、亞、季軍,十組以上再取三名優勝。
2、依報名人數由本會決定初、決賽賽程。(未滿十人報名者逕行決賽)
3、初賽各組取前十名參加決賽。
4、決賽各組取冠、亞、季軍及優勝三名。
5、獎項:
團體組:
頒發獎金三千元暨獎狀一紙,以資獎勵。
亞軍頒發獎金二千元暨獎狀一紙,以資獎勵。
季軍頒發獎金一千伍佰元暨獎狀一紙,以資獎勵。
優勝頒發獎金一千元暨獎狀一紙,以資獎勵。
其餘頒發參加獎金五百元,以資獎勵。
個人組:
冠軍頒發獎金二千元暨獎狀一紙,以資獎勵。
亞軍頒發獎金一千伍元暨獎狀一紙,以資獎勵。
季軍頒發獎金一千元暨獎狀一紙,以資獎勵。
優勝頒發獎品暨獎狀一紙,以資獎勵。
十四、比賽規則及注意事項:
1、初賽時演唱一段歌曲,進入決賽者應另選歌曲演唱。
2、演唱時請備妥歌詞及伴唱帶、自弦或自請伴奏。
3、評分標準:技巧(音準、咬字、節奏)60%、音色20%、儀態(服裝、台風)20%。
十五、評審:遴聘具有客家歌謠專長者擔任評審老師。
※附註:
1、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。
2、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遵行本比賽規則。
3、賽程中將邀請歷屆冠亞季軍得主演唱客家歌謠。
屏東縣客家公益會第四屆客家歌謠比賽報名表
姓
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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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
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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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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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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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
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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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
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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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唱歌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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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
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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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
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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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
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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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組別以身分證件之出生年月日為依據。
※團體組採聯誼賽。
※聯絡人:賴士安總幹事
行動:0931-778606
E-mail:lai0727@yahoo.com.t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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